一、受理
(一)岗位责任人:省旅行社星评委办公室工作人员(受理电话:0731—84725372,网址:www.haerxd.com)。
(二)岗位职责及权限:
1、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受理条件要求,或者申请人按照省旅行社星评委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,应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;
2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;逾期不告知的,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;
3、作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,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,并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,加盖省旅行社星评委的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。
(三)时限:即时
二、审查
A、初审
(一)岗位责任人:省旅行社星评委办公室初审人员(受理电话:0731—84725372,网址:www.haerxd.com)
(二)岗位职责及权限:
1、对申报条件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真实性审查;
2、组织旅行社星评委成员现场评审;
3、对符合条件的,提出初审意见,交省旅行社星评委办公室负责人审核。
{三}时限:2个工作日(专家评审:30天内)
B、复审
(一)岗位责任人:省旅行社星评委办公室负责人
(二)岗位职责及权限
1、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,对符合条件的,提出同意意见,报省旅行社星评委主任审定;
2、对不符合条件的,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,以书面形式予以一次性说明。
(三)时限:2个工作日
三、决定
(一)岗位责任人:省旅行社星评委主任。
(二)岗位职责及权限:
1、符合条件的,签发同意申请的批复;
2、对不符合条件、标准的,不予同意,将其材料退回省旅行社星评委办公室,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。
3、时限:2个工作日
四、办结告知
(一)岗位责任人:省旅行社星评委初审人员。
(二)岗位职责及权限:
1、对准予星评的,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;
2、对不准予星评的,制定并送达不予同意的决定书,说明理由,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;
3、经审核予以颁发星评证书、标牌的,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材料整理归档。
3、时限:1个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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