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我省乡村旅游在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,调整乡村产业结构,拓展旅游精准扶贫渠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。随着我省乡村旅游的快速发展,乡村旅游的经营理念、经营方式、硬件设施以及消费需求均发生了较大变化,为引导经营实体进一步改善经营条件,规范服务质量,提高市场竞争力,促进湖南乡村旅游快速健康发展,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委托省标准化协会,并组织相关专家对原标准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。
经广泛征求业内专家、经营业主和各市(州)、县(市区)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,新标准明确了乡村旅游和乡村旅游区(点)的定义,分别从场地设施、生态环境、安全和卫生、服务功能、管理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新的标准规范。同时,考虑到区域经济发展差距,依然保留五个星级,并分别提出了相关必备检查项目,必备项目达标后,方可进入评分程序。标准总分设定为600分。
新标准自2018年3月31日起实施。